质量承诺书三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写过信,肯定对各类书信都很熟悉吧,书信是人们是人们传递传递信息、交流思想感情的一种交际工具。你知道书信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质量承诺书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司承诺在“海南文昌航天发射场配套区移民安置工程第一、四、五标段市政工程给水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供货期间,严格按照下述承诺履行:
1、按合同规定的时限,送货上门,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共同开箱进行初验收。同时将相关资料(如产品技术说明书、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保修单,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及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相关配件移交给采购人;
2、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安装、调试到位后双方共同进行最终的验收,同时签订设备移交书。
3、免费提供所有供货设备的操作使用及基础维护的培训。同时为采购人提供长期优良的技术支持。
4、实行严格的“三包”服务,并做出提供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服务承诺。
5、维修响应时间: 1个工作小时内电话响应,4个工作小时内到达,8个工作小时内修复;在特殊情况下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我公司提供相应配置的代用设备或更换新设备,以保证采购人工作生产不中断。特殊情况下,由我司与采购人协商,并经采购人同意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的修复及更换。
6、回访及不定期检修:对所有维修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回访,并根据采购人的使用情况不定期免费为采购人所有设备进行检修、日常维护及保养服务,以保证采购人设备的长期正常使用。
7、保证设备在正常损坏情况下,及时给用户提供保修或更换。
8、保修期后技术服务:承诺对供货产品进行终身维护, 为用户提供长期的优质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保修期满后, 设备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及时供货,并只收取零配件费用。
9、本承诺书在供货有效期内有效。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主要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的设计与安装)
保修范围包括:网架钢结构部分、屋面彩钢围护部分、FRP采光带。
二、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1、 网架钢结构部分质保50年。
2、 屋面彩钢围护部分质保5年。
3、 FRP采光带质保3年。
以上三项因不可抗拒外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
通知7日内实施保修。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
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四、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一方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生产厂家在竣工验收时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和生产厂家(设计单位)各执一份。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及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发包方(公章): 签 字:
承包方(公章): 签 字:
设计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 签 字:
20xx年X月X日
文档为doc格式